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、敬老、爱老、助老、孝老的传统美德,促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,贯彻落实《海淀区关于落实<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(助残)服务(“九养”)办法的通知>的实施方案》,根据海淀区老龄办统一安排,学院路街道决定开展“孝星”评选活动,对初选出的“孝星”将推荐其参加海淀区“千名孝星感动海淀”评选表彰活动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“孝星”的评选范围:学院路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和驻辖区部队官兵。
二、评选条件
“孝星”的评选标准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遵纪守法,品德高尚,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:
1.具有良好的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、长辈,对老人精心照顾,教育子女尊老敬老,自觉履行家庭赡养义务,事迹特别突出;
2.义务赡养社区老人,事迹感人至深的;
3.注重老年人心理健康,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,协助老年人参加力所能及和有意义的活动,为和谐社会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;
4.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勤勤恳垦,热情周到,无私奉献,受到服务对象、单位和公众一致好评的;
5.积极参加社会敬老、养老、助老公益活动,热心捐助、支持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老年福利事业,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;
6.在邻里互助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方面表现突出的。
三、评选时间
社区于4月30日之前上报材料到学院路街道办事处。有意参加孝星评选的居民请于20日之前来居委会报名并领登记表。
林大社区居委会
2011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