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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

作 者: 发表日期:2011-05-29 查阅人数:

办理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

 

办理依据: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、关于落实《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的有关奖励等问题的通知(京计生委字[2003]112

一、    办理对象

户口在学院路地区、档案在学院路街道社保所或人才、职介个人存档、已领取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人员》。

二、    办理说明

1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双方每人每月5元,于每年年底街道计生办审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。

2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至子女满18周岁止(增修3个月奖励假的,奖励费发至子女15周岁止)。

三、    办理程序

1、办理人需持《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》、《户口本》、个人存档证明到社区居委会填写《学院路地区失业人员领取独生子女情况登记表》,社区初审盖章后交街道计生办审核备案。

2、材料齐全,符合条件的由社区居委会计生干部到街道计生办领取,当事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领取。